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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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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屈建国 |
信件标题 | 经济差,设立收费停车场合理吗? |
提交时间 | 2020-12-11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十三师领导:您好,我是太阳绿城小区底商“建国超市”的经营者屈建国,现在有个事情向您反映。我是2016年在太阳绿城租门面房开超市的,当时让我决定在这投资开店的原因一是小区已建好,住户逐步在增加,二是底商的环境较好,门前有较大的停车场,方便顾客停车,利于我的生意。经过考虑,我自筹了30万元资金(其中借款20万元)对商店进行了装修,开始正式营业。经过这几年的经营,我的生意稳定,借款也全部还清,成为我一家四口的主要生活保障来源。这么多年,我积极服从城市建设、维稳安保、物业卫生等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的管理,保持门前环境卫生整洁、做好安保器材的设置,只要有要求,我都积极落实。尤其是让我把超市后门封闭,消除安保隐患,虽然很大程度的影响了我的生意,但我都坚决照办。特别是今年在疫情防控期间,面对封闭小区几千人的基本生活,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自身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起早贪黑,最大程度的为小区居民供应日常物资,发挥了保障居民生活的积极作用。日前,在没有向我们底商经营者征求意见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在出入口设置了门禁设备,对以前公用的地面划分停车线,开始对进入的车辆收取停车费。这种行为不但是对我们底商业主的权力侵犯,更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意。试问,哪位顾客会为了购买1包香烟、1瓶饮料进入停车场而多掏几元的停车费,哪位顾客会为了购买1瓶醋、1包盐最终变成停车费比盐的贵、比醋的多。今年的疫情对我的生意造成了很大影响,后门也不能开,收入明显不如以前,在这样严重的情况下,我们不但没有得到扶持帮助,反而人为设置障碍,这种前堵后截的情况,让我们的生意雪上加霜。我理解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但不应该仅仅为了文明让我们个体工商户受到伤害。当前,从国家到地方都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我虽然不是大集团大公司,没有带来几百上千万的资金,但我作为哈密人一直在勤勤恳恳做事,创城的时候我们是责任人,我们要保持门前场地整洁、干净;维稳安保的时候我们是责任人,我们要做到十户联保、遇险必出。今天,在面对影响我家庭生计来源的情况下,谁又是我们的责任人,能考虑我们的实情,解决我们的问题。 我知道现在领导们都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落实总目标,在为哈密繁荣发展勤勉工作,我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关心我们,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祝领导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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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绿城花园商业停车场所占用土地是哈密市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取得的使用权,通过规划可以看出,该区域确实规划用于停车。在取得发改部门许可后该停车场可以开展收费活动; 二、受师信访局委托,我单位与哈密市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该公司也考虑疫情防控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工商户造成的影响,暂时不予收费。 十三师房产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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