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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8-26 17:48: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化产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2352190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文汇路行政服务中心522

邮编:839000

建设单位:新疆中鑫环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树泉产业园区

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树泉产业园区,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43°6′47.64″,东经92°49′12.35″。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26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工程。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60万吨焦炭,20万吨LNG,7万吨合成氨;二期工程为: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化产深加工)项目,建设规模为煤焦油加工15万吨/年、粗苯加工10万吨/年及针状焦2万吨/年。

环境治理设施:

1.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振动筛均位于密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集气罩,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矿区采装作业面洒水增湿,采装作业利用雾炮喷淋设施进行降尘,分区分片开采等减缓措施;物料堆放过程进行平整、压实采用洒水降尘;装卸过程采用洒水喷淋降尘,大风天气停止装卸作业;采用密闭厂房,定期向厂区、厂房洒水抑尘;采用半封闭堆场,定期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洗砂废水经工业广场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20立方米),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哈密伊州区三道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

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区一间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废砂石、清理表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泥沙全部回填矿坑,废旧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带走。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5.生态环境

选择合理的边坡参数,严禁超挖采场坡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划设计进行开采,及时清理危岩体,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损坏土地,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根据压占、挖损程度结合土地区域性和差异性条件进行复垦,使生态功能得到恢复;采矿场外围设置警示牌;采矿期间保护矿区内的卫生环境;矿山边开采边利用废料对露天采坑进行回填;矿山闭坑后进行平整,与周边地貌相协调;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严禁在非采矿区进行乱采乱挖和捕杀野生动物。闭矿期根据《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中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相关义务,矿山开采闭坑后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将土地修复到“可利用的状态”。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操作、控制运行的生产机械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机械挤压等事故发生;危险废物少量溢出时先进行溢流围堵,避免污染面积扩散,用沙土吸收溢出的废液,待事故解除后,吸附的废液、被侵蚀沙土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严格操作规范、制定防火制度等。

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3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7.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一般防渗区为化粪池、沉淀池,防渗等级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其余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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