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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师市县城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23年建设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大营房城管委、新星经开区: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为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切实推动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及时有序落地,现就做好报送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2023年建设项目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报送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请2022年申报遴选项目的属地单位对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重点是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并将排查统计情况(附件1)报送师市商务局,统计内容要真实准确。
从3月起,当月3日前报送上一个月项目进展情况。
二、切实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商务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和2023年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等要求,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商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物流配送短板,推动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 2023年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
1.建设改造批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快递物流站点,促进流通效率提升、流通成本降低。
2.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提质增量、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培育-批特色明显的地方典型。
3.围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县域现代流通供应链,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更加畅通。
(二) 2023年建设项目遴选申报要求
1.遴选申报项目要符合建设时限。按照国家及师市有关要求、支持政策和支持方向等,2023年遴选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当年10月底可完工的项目,当年不能完工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申报。
2.要开展项目评审。师市相关部门(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投资额(发生额)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请申报单位确保申报项目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3.要公开公示。后期师市对拟推荐申报的建设项目清单要公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择优排序,确定2023年拟申报建设项目,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2023年师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申报统计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申报和谋划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二)做好报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和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遴选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材料,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通过协同报送师市商务局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当年不再申请补报。
附件: 1.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十三师新星市商务局
2023年1月31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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