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筑牢节日廉洁防线。日前,第十三师新星市纪委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十三师巴里坤垦区公安局原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胡栋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享乐主义作祟问题。2020年4月初,胡栋良前往乌鲁木齐调查有关案件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魏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专车接送及高档酒店住宿。胡栋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胡栋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2月,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万华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7月下旬至9月初,张万华纪律意识淡薄,无视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将公车当做自己的“私家车”,自行使用、支配职业技术学校公务用车一月有余,并将单位加油卡私自保管,未按照管理办法登记车辆用途和加油记录,将公车开回家用于上下班,未做到定点停放。张万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师市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督学桑雁萍违规多领绩效工资、重复享受福利待遇问题。2018年至2019年,桑雁萍任黄田农场学校校长(挂职)期间,违规多领取奖励性绩效9821元;2019年其在黄田农场学校重复领取工会福利1000元;2018年至2019年由单位承担了其在黄田农场居住的教师周转房暖气费3900元。2022年1月,桑雁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十三师新星市交通运输局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付瑞魁存在特权思想,2022年11月22日,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志明的安排下,驾驶执法支队未悬挂牌照(自2014年购置后未上牌照)、无疫情工作通行证的执法用车,在非紧急事项情况下开启警灯独自到红星二场进行“执法巡查”。经研究,对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全师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师市党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志明向师市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师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给予付瑞魁诫勉谈话。
黄田农场十五连、十六连党支部部分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10月11日,黄田农场十六连党支部书记杨启浩、党支部副书记、连长杨雪梅、“两委”成员王世军,十五连党支部书记马占兴、党支部副书记、连长苏金春、“两委”成员吴嘉轩接受十五连、十六连承包户周某某、十五连居民华某某、十六连职工鲁某某等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且杨启浩为当日带班领导,值班期间脱岗饮酒,并与其他“两委”成员发生口角。核查中还发现,2022年6月3日(端午节)周某某自己置办酒、菜,以过节的名义邀请杨启浩、马占兴、苏金春等人到其在黄田农场十五连租住的住宅聚餐饮酒。经研究,对黄田农场十五连党支部、十六连党支部进行全师通报批评,并向黄田农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杨启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由黄田农场纪委对其立案审查;马占兴、苏金春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由黄田农场党委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杨雪梅向黄田农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由黄田农场党委给予王世军、吴嘉轩批评教育。
红星四场七连党支部书记王斌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王斌任红星四场七连党支部书记以来,理想信念出现滑坡,宗旨意识淡薄,接受七连职工及职工家属徐某某等5人关于土地流转、工作安排等请托事项,先后7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由师市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师市纪委监委指出,以上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在“四风”问题上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教训深刻。同时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一些问题看似虽小,但性质恶劣,表明当前纠治“四风”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的任务依然艰巨。师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师市纪委监委强调,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元旦、春节将至,师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廉洁纪律,严禁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漠视损害群众利益;严禁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增加基层负担。
师市纪委监委要求,师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从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入手,靶向纠治工作中任性用权、层层加码、奢靡享乐问题。从增强主体意识入手,引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不抓作风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作风建设就是渎职”,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作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效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作风建设,当好作风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从强化执纪问责入手,对作风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和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的部门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分清集体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与重要领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令限期整改。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把监督检查、查处问题、通报曝光、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制度建设贯通起来,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