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师市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初至9月初,师市党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包括教育、医疗系统在内的3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期间,师市党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巡察整改等方面,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结束后,以下问题反映渠道自行关闭。
1.电话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天10:00—20:00。
2.电子邮箱:sssdwxcb@163.com。
3.征求意见箱设在被巡察单位。
4.通过微信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师市党委巡察办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