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十三师党委批准,十三师纪委监委对十三师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郑英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英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通过与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分包;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交通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郑英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十三师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师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英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