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星二场天合小区19号楼后方自来水管道开裂漏水事宜的回复
自接到《十三师红星建设集团及哈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拖欠赔款》相关事项反馈后,我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对文件涉及的内容进行核实并积极与高强本人进行洽谈,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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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2日由我公司中标红星二场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并及时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由于项目属于老旧小区供热改造,地下原老旧管线错综复杂,无具体部署图,施工难度非常大,不安全因素多,为此我公司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建设工程一切险(保单号:022365220200090D00001)。2023年8月13日下午17点50左右进行管沟开挖作业时,不慎将19#楼的自来水进户管道挖断,项目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向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并及时对管道进行抢修,控制了水势蔓延,但也致使19#号楼斜对面的平房进水被淹,造成房屋内无人机电池等物品被水浸泡,同时也组织人员对房屋内进行紧急排水处理。
二、洽谈过程
事后我公司人员会同保险公司人员与当事人高强对房屋内受损情况统计(见统计清单,当事人可前往我公司办公地点查阅)。
保险公司人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宣贯了保险索赔程序,并提出:受损物品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后才能定损。
当事人提出:所有受损物品先赔偿10万元再说。
保险公司答复:当前未进行定损无法确定赔偿金额,且不符合理赔程序,无法立即进行赔偿,应先将无人机电池等带到有资质的第三方处进行鉴定,或让有资质的第三方进驻现场鉴定。
业主答复:不可能,先给钱,否则免谈。
期间当事人高强多次阻挠施工现场机械的正常施工,为确保民生工程如期竣工,不影响老百姓正常供暖,项目部只能依靠当地派出所出面协调解决。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几方请求红星二场司法所进行协调处理。协调结果:保险公司与当事人高强就以上事宜共同寻找几家有资质的第三方后,在司法所的调节下抓阄最终确定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但当事人高强再次提出间接损失误工费12000元/天,暂时按60天计算,鉴于以上情形,最终协调未果。
当事人高强向集团公司及相关部门以上访等形式讨要损失,我公司积极协调并与其沟通索赔方案,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我公司协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对以上损失进行评估定损,评估报告已第一时间下发业主高强、红星二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红星二场司法所,并针对评估报告内容在红星二场司法所召开协调会,业主高强继续提出:不认可评估报告内容,除直接损失外继续赔偿间接损失10000元/天(至少3个月),并表达如不赔偿,将继续向国检部门或中央相关部门投诉(后附评估报告,当事人可前往我公司办公地点查阅)。
三、下一步计划
针对损失情况及评估报告内容,继续积极请求红星二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红星二场司法所协助洽谈,如洽谈不成,当事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及相关举证材料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新疆红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